浦东新区级
扶持
1
浦东新区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专项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时间:2014年8月27日
发文单位:浦东新区经信委
受益对象: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政策要点:支持范围包括:
(一)国家和上海市在浦东新区实施的重点信息化应用项目;
(二)推进浦东新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行业管理应用服务、信息安全、智慧社区(园区)等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等领域的信息化项目;
(三)推进浦东新区信息化环境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功能性项目;
(四)对浦东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信息化项目。
2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发文时间:2014年2月26日
发文单位: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受益对象:申请主体需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优先支持信用良好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专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类管理服务型企业和面向张江示范区内各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本市相关单位。
(二)为张江示范区提供专业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市委、市政府确定资助项目的承办单位。
政策要点: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各个分园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范围的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通过张江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3
浦东新区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发文时间:2012年12月19日
发文单位:新区金融服务局、新区财政局
受益对象: 注册在浦东新区的融资租赁企业
政策要点: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0.5%的补贴,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航运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通过航运租赁业务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1%的补贴,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对融资租赁企业在浦东新区注册或追加资本金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金额最高可达1500万元。此外,对一次性落户补贴、购房补贴、人才补贴等财政补贴也制订了量化标准。
4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操作细则
发文时间: 2008年10月17日
发文单位: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受益对象: 浦东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政策要点:为实物抵押条件不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银行短期借款提供信用担保,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和业主信用为反担保。单笔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下。单笔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5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操作细则
发文日期:2016年8月17日
发文单位:浦东新区科委
受益对象:注册在浦东新区且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业、登记在浦东新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浦东新区的个人。
政策要点:
6
浦东新区企业赴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相关扶持政策(汇编)
发文单位: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浦东新区金融局、浦东新区财政局、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等。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此外,浦东新区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后,另外给予其主办券商(证券公司)20万元奖励(一次性,不按实际发生费用)。
(2)、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小贴士:上述政策的政策依据主要参阅:
(1)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2)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3)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及加速发展扶持办法。
(4)2013年度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指南目录表。
7
浦东新区企业赴交易所市场上市相关扶持政策(汇编)
发文单位: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浦东新区金融局、浦东新区财政局、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等。
此外,浦东新区企业成功上市后,另外给予其保荐机构(证券公司)50万元奖励(一次性,不按实际发生费用)。
8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和完善浦东新区各镇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1年10月4日
发文单位: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政策要点: 各镇应根据新区产业发展导向,在《实施意见》框架范围内,着力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严禁对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企业以及空转商贸型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实施财政扶持政策。